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通知时间:2024-09-30 返回上一页
(一)落实******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
(二)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实行差异化政策区域的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首付比例相应调整。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