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宁波实施新政!时间:2023-11-27 返回上一页
11月24日开始,宁波户籍新政正式实施,主要涉及“放宽居住落户条件、放宽租赁落户条件、试行居住证转户籍制度”等六个方面。其中,“居住证转户籍制度”为全省率先试行是一大亮点。当天,就有多位市民享受到了它带来的便利。
首位居转户籍制度受益者余女士在海曙落户时兴奋地说道:“感谢新政带来的便利,我从刚推出租赁落户的时候就开始咨询迁户口了,今天终于办成功了。”
民警告知余女士其符合新政第五条:“在本市城镇地区连续居住并登记满3年的《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本市登记的《浙江省居住证》,可申请将户口迁入申请时居住地区社区公共集体户”。余女士和民警约定,等新政实施的第一天就带着相关材料来申请她和小孩的户口迁入。
“新政实施前,全市公安户籍窗口接待群众现场咨询1500余人次、电话咨询2200余次。我们还发送短信110余万条,进行政策解读,提醒有需要的群众注意落户事项。”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五大队教导员张海燕说,宁波公安还公布了全市153个户籍新政办理点(注:前湾派出所户籍窗口于12月1日起开设),方便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