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级部门和属地政府多方筹备,宁波市住建局、市资规局联合印发《宁波市房屋征收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宁波市住建局、市资规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宁波市房屋征收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级房票政策即将落地实施。一起来看↓
按市级房票政策所示,所谓房票,是征收部门或者征收项目实施单位,对被征迁住房货币补偿安置、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后2个月内,由征收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向被征收人出具的,记载被征收人名称、票面金额、使用区域、受让人名称、兑付规则及兑付日期等内容的书面凭证。
也就是说,房票是专门发给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迁人的,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迁人与房票无关。
房票可跨区域使用。市区房票可以在海曙、江北、鄞州、镇海、北仑、奉化六区及高新区范围内跨区使用。具体到各区,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对跨区房票的可使用时间可能会有先后,最终跨区房票可使用时间以各区实际为准。
原则上,房票用于购买商品住房。各区的房票政策对房票可购买的房屋类型,有各自的规定,房票是否可用于购买二手房甚至车位、办公用房、商铺等,具体以各区房票政策规定为准。
市级层面将建立房票房源展示超市,组织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商品房预售、现售项目入驻。市六区及高新区对选择房票安置且在线上房源展示超市内购买商品房的被征收人,原则上可以按照不低于房票票面金额的4%给予购房奖励,但属地政府明确不予奖励的房源除外,实际购房奖励标准以各区房票政策为准。
房票的票面金额,根据各区政策确定,可以只是被征迁房屋的评估价值,也可以是被征迁房屋评估价值加上货币补偿补助、按期签约搬迁奖励等。
房票票面金额,由出具房票的区负责兑付;持房票购房的购房奖励(如有),由购房所在地政府负责;不买房的话,房票也可按各区政策,申请兑付成现金。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各区的征收、拆迁情况有各自的特点,在此次市级房票政策明确的原则、方向基础上,各区的房票政策实施细则会有各不相同、更为具体的一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