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时间:2024-01-03 返回上一页
一、关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
二、关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2、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一、关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
二、关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2、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